科技是打开人类经济增长的钥匙。纵观近二百年来的人类经济增长历史,从十八世纪的蒸汽机到十九世纪的电力再到二十世纪的信息技术,每一次重大通用目的技术变革都会带来资源重新优化配置和经济持续繁荣。当前全球正在开启以数字智能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技术和产业变革浪潮,未来百年经济社会画卷正在我们面前徐徐展开。
但作为重大通用目的技术,数字技术同时也在对经济社会的运行方式产生深远影响,传统的规则框架需要按照平台经济和数字社会的进化规律进行重构。数据权属如何配置?如何防范金融科技创新带来的风险?如何监管数据跨境流动?最优的数字市场结构是什么?怎么才能促进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和创新?是否应该征收数字税?如何平衡平台经济与传统产业的关系?如何建立平台的外部评价机制?伴随数字经济的发展,诸如此类复杂难解的崭新问题层出不穷,呼唤数字规则框架构建。
数字时代规则框架重构的全球竞赛
面向数字时代的规则框架重构是一个全球性的难题,没有标准答案和已有经验可以参考,是制约全球平台经济发展的制度性短板。目前欧美等国都在高度关注和加快构建数字时代的规则框架,从数据保护、平台责任、竞争秩序、数字税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
美国众议院于2020 年举行了一系列针对科技巨头的听证会,并发布了长达449 页的《数字市场竞争状况调查报告》。2021 年6 月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审议通过《终止平台垄断法案》《美国选择与创新在线法案》等六项激进的反垄断相关法案。美国还将数字安全规则问题放大到极致,2019 年5 月以来多次发布“实体清单”,2020 年8 月又发布所谓的“清洁网络计划”。此外,主张对科技巨头强监管的所谓新布兰代斯运动(The New Brandeis Movement)突然风靡美国,其代表人物莉娜·汗(LinaKhan)、吴修铭(Tim Wu)、乔纳森·坎特(Jonathan Kanter)更是先后被拜登政府委以重任,可以预见未来数年将是美国构建数字规则框架的关键时期。
欧盟则早在2017 年就开始针对谷歌展开一系列反垄断调查,2018 年率先出台号称史上最严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2019 年7 月全球首个数字税在法国实施,2020 年12 月欧盟又发布《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草案,并提出颇受争议的“守门人”制度来赋予大型平台额外的合规义务。